ad5/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天津公布街道设立标准市内六区街道管辖范围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

2021年12月15日 09:59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7973  

:为规范本市街道设立工作,优化街道规模,适应精细化管理需要,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天津市街道设立标准》其中,市内六区的街道管辖范围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

管理幅度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街道管辖范围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

滨海新区和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街道管辖范围一般不小于3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4万人,不超过15万人。

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街道管辖范围一般不小于5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3万人,不超过15万人。

有农业的区设立的街道,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应达到60%以上,居委会数量占村,居委会总数比例应达到50%以上。

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助残,育幼,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符合本市有关标准要求,能够满足辖区内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街道党政机构办公驻地地址明确,办公用房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办公和服务需要。

本区能够配备满足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设置所需人员编制。

街道名称符合《地名管理条例》要求管辖范围明确,界线清晰,连贯,与相邻行政区划不交叉重叠

新设立街道应当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稳步推进实施现有街道不符合本标准的,各区可结合实际,逐步优化规模结构,原则上保持行政区划数量稳定

[责任编辑:李陈默]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