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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未来五年将筹集1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

2021年11月09日 14:26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4446  

日前,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南京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不少于6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覃健表示,与十三五相比,十四五增加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省市宜居示范小区数量,省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数量,新建和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突出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

针对筹集不少于12.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前段时间发布的《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明确表示,此类住房单元的筹建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存量盘活三种方式推进南京将继续供应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将坚持租购并举,一方面保持商品房稳定供应,十四五期间,全市年均新增上市商品房将保持在8万套左右,另一方面,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建立租赁指导价发布制度和租金监测机制,促进出租屋平等享有公共服务权利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复合地产健康地产城市综合运营等开发模式

建设平安生活示范城市,南京将在未来五年内,聚焦城市脏乱差地区的劣质非成套住宅和破旧老房,开展居住区城市更新,推进绿色低碳,装配式,全装修成品房建设。支持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信,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以一核三极城市格局为指导,南京将提升江南主城区,江北新区,紫东片区,南部片区的综合住房供给能力和居住服务质量,明确十四五期间城市住房发展空间布局,划定重点发展区域,提升人口承载能力,制定差异化住房配套策略,积极构建都市圈连接边缘板块联动住房供给机制。此外,《意见稿》提及,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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