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7日举行的青海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明确到2021年底,建立五级林长制。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恩光在会上说明了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
据介绍,在水,林,湖,草,沙,冰等主要生态要素中,草地面积是青海省最大的生态因子为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青海省于2019年开始在果洛州6县实施草长制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果洛全州草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在充分借鉴安徽等省推行林长制经验,广泛深入调研总结果洛州推行草长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海省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王恩光特别强调,青海省林长制还包括草长制,是对林地,草地,湿地,荒漠,土地景观五大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重建,生态富集,生态服务,生态安全六条战线的重大制度安排。
003010明确提出,到2021年底,建立五级林权制度,建立党政共担责任,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建立制度健全,保护开发管理体系完善,上下政令畅通,部门联动高效,监督考核评价科学的林权制度运行体系
003010提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红线,开发森林草原资源,提高生态供给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完善林长制,加强设施建设,增强监测能力,完善林草法律法规,加强治理能力建设。
最后,《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等六项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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