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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南宁市已实行生活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的所有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均属于实施范围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的,不予收集,运输和处置
此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规范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分类处置管理,促进生活垃圾责任人和收运处置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倒逼源头分类质量,推动南宁市餐厨垃圾分类率达到16%以上。
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将签订相关承诺书和通知书,不符合分类质量要求的生活垃圾将督促管理责任人在7日内实施整改南宁市园林局垃圾分类办公室主任李表示,整改期结束后,投放的生活垃圾仍达不到分类质量要求的,收运经营者有权拒绝收运,所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终端处理设施不得接收处置未分类的生活垃圾对拒不整改且逾期不改的,依据《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执法处罚
[责任编辑:杜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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