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规范》,其将于2021年8月8日正式实施。这是长三角首个轨道交通相关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提升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助力“轨道上的长三角”建设,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市域(郊)铁路,指的是连接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为通勤客流提供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运输服务的轨道交通系统。其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
作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中“一网”的市域(郊)铁路,具有“长距离、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一体化”的技术特点,其客运服务难以套用现有的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据介绍,此次实施的标准,规定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从业人员、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服务环境、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填补了国内市域(郊)铁路标准体系中客运服务方面的空白。
同时,与乘客乘车体验密切相关的多样化支付方式、全天运营时间、单程通行时间、发车间隔、正点率、列车拥挤度、有效乘客投诉回复率、服务设施的布置与运行、换乘衔接、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社会监督等问题也都在此次实施的标准中作了明确。如全天运营时间不宜少于14个小时,单程通行时间不宜超过60分钟,新建线路高峰时段列车运行的最小间隔不宜大于10分钟等。
[责任编辑:肖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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