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10 月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不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决定提出,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趋势,康佳指出,“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关键词是增长,而不是悬崖式的回调。至于一些提到全面转折或个别城市崩溃的说法,总的来说是危言耸听。
风险提示:房地产税改革推进不及预期
。[责任编辑:李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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