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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治理城市“拉链马路”有法可依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021年10月13日 17:23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5321  

道路不时被扯开,各种管道无休止地安装,但不是很快就能建成的.针对中心城区道路反复开挖备受市民诟病的事实,最近几天,萍乡市城管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住建等部门,发布了全市首个《萍乡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对城市道路开挖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为城市拉链路治理提供了有力药方。

103010规定,在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需要挖掘城市道路铺设,修复地下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项目的,必须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审批和修复管理,交警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审批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道路,燃气管网等相关材料的审核控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市政管线规划的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

103010明确要求,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城管部门提交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未提交年度计划的,当年道路挖掘申请不予批准,但管道应急抢修或日常小面积零星挖掘维护除外同时,我市对申报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注重相关项目同步推进,对同一路段各建设项目单位组织一次性实施,避免重复开挖该市还规定,工程建设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期限组织施工,并负责路面恢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申请,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记者了解到,萍乡城管部门将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程跟踪监督,加强巡查检查和监督执法,采取擅自开挖,野蛮开挖,少批多挖,超挖超占等方式作为执法重点,并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将按《办法》处罚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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