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强市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撑最近几天,为支持高质量建设标准厂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优惠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可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定减免政策
103010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为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和行业要求集中设计建设的工业厂房,经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列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具体优惠比例为33,360。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10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减按70%征收。
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对《济南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实施细则》,《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楼减征70%,对二楼减征50%,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三层及以上楼层和地下空间减征0%。
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一楼《济南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实施细则》 :按50%标准征收,二楼按30%标准征收,三楼及以上及符合相关要求的地下空间按0%标准征收。
此外,《济南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提到,符合要求且已按70%或50%标准缴纳的项目,可与后续建设项目一并分段征收计算,已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标准缴纳,并达到标准出厂标准,再予以竣工。
[责任编辑: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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