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盘活利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称,现有国有建设用地可以与土地使用功能相适应,具体要求按照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工业用地混合利用在单一用途工业用地内,可建设的其他工业用途和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面总建筑规模的30%,其中用于零售,餐饮,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面总建筑规模的15%
[责任编辑:许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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