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定供应商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8〕27号文件明确,由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公司作为区属全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兴港智慧城市公司的责任担当和平台优势,负责全区智慧城市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2022年1月5日凌晨,西安市委组织部发布消息,西安市委决定: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同志因履职不力,停职检查。。
2)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可向本次项目提供鲲鹏,昇腾生态系列芯片及相关产品,能提供算—存—传—管—智全场景支撑,软硬件全栈自研,并且鲲鹏,昇腾系列芯片在实验区前期项目建设中有大量使用,针对项目进行了软硬件适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支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智能一拖N设备的专利技术具有唯一性,本次项目建设中需要使用上述设备和专利技术,符合法定的唯一性规定
。[责任编辑:柳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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