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消息,6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在疫情期间帮助企业脱困,满足缴存职工业务需求的力度。
在业务退出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付费员工房租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付费员工房租资金压力呼和浩特市无房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万元,市属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贷款方面,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逾期,也不会提交给信贷管理部门作为逾期记录,不罚息逾期未交的,按正常逾期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李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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