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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消协与辛巴公司主张的数字存在差异?知名律师认为不应为诉而诉

2022年01月19日 10:00
来源:网络  阅读量:8730  会员投稿

时隔14个月,“燕窝事件”再受关注,源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起的一则公益诉讼。

知名消费者维权律师董正伟16日就此事发文称:不应为诉讼开庭而诉讼。

近日,由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起的一则公益诉讼,使得“燕窝事件”时隔14个月再受关注。辛选(辛巴公司)称,“先行赔付方案”已赔付4000多万,承诺将负责到底,且此前“燕窝事件”终裁辛选已经胜诉。

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关于赔偿涉及的销售总额,河南消协与辛巴公司主张的数字存在差异。分别为1992.8539万元和1251.3173万元。数据相差741.3173万元,按退一赔三则相差2965.2692万元。

根据双方公布的信息,河南消协提出的是“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带货当天起至‘茗挚’旗舰店关闭之日期间的总销售额”;辛选公布的,则是“2020年12月23日,经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认定的辛选主播直播成功交易的47474盒燕窝的总销售额”。

也就是,这个“数据差异”中,可能就有其他主播直播间引导消费者购买的数额,也有店铺的自然销量。

知名消费者维权律师董正伟16日发文称“既然辛巴方公布的数据是市场监管机构认定的,相关赔付已经履行到位。这部分消费者的数据可以在河南消协的公益诉讼中剔除了。”

从业20余年,董正伟长期热衷公益法律维权活动,尤其擅长消费者维权领域的法律问题。

回顾当初燕窝事件可知,当初卖“茗挚”燕窝的实际是辛巴旗下主播,并非辛巴;且当时“茗挚”燕窝的主播和明星不在少数,更有部分头部主播,但却鲜有人出来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河南消协也未对其他主播进行追责。

董正伟认为,“辛巴既然已经公开承诺负责到底,双方对账确认数据后,立马达成协议继续履行赔付责任就是了。没必要有人积极主动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有足够能力赔偿,非要走法院开庭审判的程序,延误时间。公益诉讼的目的,是要求履行消费者赔偿责任,不是为了诉讼开庭而诉讼。

而且,“先行”赔付都要承受苛责,都要遭受千夫所指,那么今后谁还敢于“先行”赔付?这样一来,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岂不是反而会变得更高吗?

[责任编辑: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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