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
日前,紫光国微公告称,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设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各组均已表决通过《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公告提到,本次会议设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中,进行投票的债权人共计1069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40.94亿元,前述1069家债权人全部投票同意,占进行投票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占进行投票的债权金额的100%未出席本次会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债权人12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5.78亿元 综合以上投票情况,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 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出资人组:出资人组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
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重整计划》需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战略投资者还要具备芯片产业和云网产业的管理,运营或并购整合经验,具备管理和运营紫光集团核心产业的能力,能够支持和促使紫光集团下属核心实体企业做大做强。
此前,12月10日,紫光集团管理人披露紫光集团重整方案公告称,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开展战略投资者招募工作,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依法与战略投资者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日前,健坤集团发出公开声明,表示紫光集团的重整方案将直接造成当期734.19亿的国有资产流失声明中提到,经过对重整方案的仔细研究,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结论: 本次紫光集团的重整方案将直接造成当期734.19亿的国有资产流失智路公司的股东穿透后全部是自然人,自然人李滨是智路公司的大股东,李滨等自然人持有建广公司49%的股权
截至12月29日收盘,紫光股份报22.28元,涨1.46%,紫光国微报212.4元,涨1.59%。
。[责任编辑:夏冰]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